张家口晚报小记者团守则

为树立晚报小记者的良好形象,向社会展示小记者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,提高小记者的自律能力,特制定如下守则。

一、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生活、积极向上,热衷写作与新闻事业,严格遵守国家的法纪、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; 

二、自觉维护晚报小记者的声誉,树立小记者形象;

三、具有较强的责任感,对人礼貌,小记者之间应友好互助,共同进步,在学校起模范带头作用,树立好榜样; 

四、积极参加小记者团组织的各项活动,服从带队老师安排。采访期间尊重他人,遵守纪律,禁止追赶打闹,大声喧哗,未经允许不触摸移动物品,亦不可提出过分要求;

五、采访前做好准备,列出提纲,以便提问,按要求穿小记者服装,携带小记者证及采访工具;采访结束后不可擅自离队,若要去往他处,须征求领队同意;

六、小记者服装和小记者证除证明小记者身份之外不做他用,如有遗失,申请补办;

七、每次采访活动后认真写稿,按期传交作品,来稿将择优在晚报小记者专版及张家口小记者网上刊发。为提高写作水平,小记者课外应多读与写作、采访有关的书籍;

八、为能及时获知小记者活动动态、阅读小记者专版,凡晚报录取的小记者必须订阅一份张家口晚报。有条件上网的小记者需经常浏览张家口小记者网;

九、杜绝交送抄袭稿件,所写稿件属新闻稿,要确保采访内容的真实性;

十、以上规则,望真正遵守,对违反上述规定的,一经查实,将立即取消晚报小记者资格。如对被采访单位物品造成损坏、发现稿件有抄袭现象的,一切后果自负。

本守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。2007年8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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